广安醉驾男子拒不到案被抓获声称:“不就喝了点酒嘛,犯了什么法!”
“不就喝了点酒嘛,犯了什么法!”“你不是违法,而是涉嫌犯罪。” 这是民警将涉嫌危险驾驶罪的雷某抓获时,雷某与民警的一段对话。
雷某今年47岁,广安市岳池县白庙镇人。2017年11月24日下午,雷某饮酒后驾驶两轮摩托车与一辆出租车发生交通事故被民警查获。事后经检验,雷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45mg/100ml ,达到醉驾标准。
在案件办理期间,民警多次给雷某打电话,发短信,雷某都拒接、拒回,拒不接受进一步调查。对此,民警以雷某涉嫌危险驾驶罪报请岳池县公安局依法对其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2018年1月5日,经多方工作,办案民警将雷某抓获。面对民警的抓捕,雷某还理直气壮质问民警“不就喝了点酒嘛!犯了什么法”,并竭力反抗,终被民警控制,送往看守所关押。
办案民警告诉记者,由于酒精的麻醉作用,酒驾会导致驾驶人的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轻者伤筋动骨,重者危及生命,害莫大焉。为了你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切勿心存侥幸,贪恋酒杯,酒驾上路。(辜羽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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